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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校园引才8人公告

2025-07-17

发布时间:2025-07-17    浏览人次:52    文章来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校园引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人才字〔2019〕334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2025年度校园引才岗位考核测评工作实施方案》(青核地党发〔2025〕21号)等规定,现将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2025年度校园引才岗位考核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测评岗位和范围
 
  2025年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校园引才考核测评岗位共4个。具体为:地质学专业技术员岗位,计划招聘3人,要求具备地质学(铀矿方向)相关专业知识;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技术员岗位,计划招聘3人,要求具备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铀矿方向)相关专业知识;应用化学专业技术员岗位,计划招聘1人,要求具备应用化学(放射性元素检测)相关专业知识;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员岗位,计划招聘1人,要求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知识。
 
  校园引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发布招聘信息,线下组织开展校园引才招聘会,面向2025年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测评方式和程序
 
  此次校园引才采取面试交流一次性综合考核测评的方式进行。地质学专业,以铀矿学为基础,重点考核铀矿成矿研究工作方法和手段;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以铀矿学为基础,重点考核找矿勘查技术、方法与应用;应用化学专业,以放射性元素分析与研究为基础,重点考核实验测试技能和数据分析能力;环境工程专业,以环境工程专业知识为基础,重点考核水、土、大气、生物、环境等方面检测能力。
 
  校园引才招聘岗位按照发布校园引才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赴外引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校园引才招聘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2025年校园引才岗位考核测评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报名参加校园引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请随时关注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s://zrzyt.qinghai.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测评,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人力资源部马老师,联系方式0971-6317856、138******7200)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校园引才综合考核测评采用网上报名(报名邮箱号:zrzyxyyc@126.com)、领取考核测评通知单、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综合考核测评的流程进行。考生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时—7月25日18时。考生请登录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详细阅读校园引才公告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考核测评时间和内容
 
  综合考核测评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综合考核测评通知单为准。
 
  综合考核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生综合考核测评时间为20分钟。本次综合考核测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综合考核测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现场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核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学历证,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综合考核测评通知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校园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校园引才资格。
 
  六、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综合考核测评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考察(政审)工作在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实施。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以及在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方面的考察,同时要查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同时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会议研究后,报送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引才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引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青海省校园引才优惠政策。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此次校园招聘岗位含最低服务期限,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应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相关要求。
 
  八、其他事项
 
  (一)取消引才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校园引才,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校园引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的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校园引才招聘中的所需学历和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学历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测评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校园引才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九、相关要求
 
  (一)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未及时报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引才相关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和校园引才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附件1:校园引才考核测评报名表.doc
 
  2.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党委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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